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CTJT-2021017】 |
石城县畜禽定点屠宰场项目 |
1批 |
160 |
详见规格及技术参数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通知开始实施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采购所需货物,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同时提供制造商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及售后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2021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彩色扫描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四)投标人近两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三份年产量12万头以上全套设备供应安装业绩或单份合同价格不低于150万元的全套设备供应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2021年0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函加盖公章)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报价单价包含采购、加工、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税金(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所需所有五金配件及预埋件(含预埋安装)、调试、验收、一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费用,不含土建施工。
2.供应商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测量,根据现场安装条件进行报价,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支付预付款之日起30日内设备全部进场,设备进场后在满足施工条件下45天内完成安装工程。
4.质量标准:以技术参数表为准,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合格。
5.其他:为加强供应商的管理,规范供应商的行为,维护招投标结果的严肃性,确保采购质量,标后根据城投集团《集中采购合同执行情况反馈表》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评价,综合评价结论为“差”者,一年内不得再参与本单位业务。
2、如属于中高风险地区响应供应商请于开标当日将响应文件寄达开标地点。收件地址: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石城县人才公寓东侧大门旁);联系方式:黄先生 电话:15170159158。对该中高风险地区响应供应商进行视频谈判方式。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合计贰份。
六、谈判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1、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石城县红翔物资供应有限公司